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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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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91337177/2018-78042
发文机构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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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9-13 17:11:02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56101000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制定颁布的有关城市市政、市容、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负责城镇临时占道、市政道路开挖、城镇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建筑施工临时占道审批、经营性占道审批、临街雨棚审批、在城镇公共场所发放宣传物品、拆除或移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利用城镇照明设施张桂布标、接用电源等涉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拆除、迁移、改动城镇道路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砍伐城镇绿化树木或移植绿化树木、在城镇公共绿地内开设路口或设置服务摊点、为保证城镇道路视线或管线安全需修剪树木等事项的行政审批。

3)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管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市容管理目标,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4)负责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对户外广告牌、标牌、招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条(横)、气球、宣传咨询点及车体广告等设置统一审核和规范管理。

5)查处清理破旧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

6)依法对户外广告和城区、乡镇街道违规占道等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和处罚。

7)、负责对城市市容、市貌、市政、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行使检查、监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9)、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炮竹污染等行政处罚。

10)、负责侵占城镇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11)、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镇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12)、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13)、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

(14)  、承办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中共兰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7922日成立,为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挂牌机构;下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为副科级行政内设机构;在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稽查中队”牌子。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共出动工作人员2743人次,执法执勤车辆524车次,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占道设施1024处,取缔露天烧烤25家,拆除大型楼体广告12处,取缔马路市场3处,取缔落地灯箱、招牌374个,治理“牛皮癣”广告2300平方米,暂扣违章物品936件,处罚违法违章车辆546辆,强制拖离3起,教育劝导2142人,下发执法文书534份,拆除布标横幅923幅,整治乱搭乱建84件,整治占道经营594家,治理“店外店”、“骑门店”行为574人次,清理无主弃物32车,教育劝说违章人员1243人次。

2、指导性改造城区主道门头牌匾27户。

3、对城区内流浪狗进行捕灭专项行动,共出动60人次,捕灭流浪狗23条。

410月出台《兰坪县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巡查、副处级领导包片负责、县直单位包街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实行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确保县庆期间城区干净、整洁运行。

5、清理城区死角及城郊垃圾,完成清运死角垃圾2300多吨。

6、完成城区“门前三包”门牌装定、责任书签订、宣传工作,共安装“门前三包”门牌1800多块,发放宣传册及责任书各1250份。

通过努力,目前城市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整个城区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程度和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00%,主要原因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以与上年度也没有可比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0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以与上年度也没有可比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服务(类)支出2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7万元,占总支出的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参加2017年度预算,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以与上年度也没有可比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0.12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1万元以及办公设备购置4.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2017部门资产总额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0万元,固定资产3.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4 

4.10 

3.46 

 

 

 

3.46 

 

 

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因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11月才开始财务独立运行,所以没有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2017922日中共兰坪县委文件兰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挂牌机构,财务独立核算。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56101111

1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2018091302370116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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