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4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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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91337177/2021-17938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15:38:34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4号的回复
李清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金顶镇环境卫生清洁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大,环境卫生工作越来越繁重,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不断的增长,对我县财政支出是一个严峻的挑战。2021年度县财政安排城市维护资金564万元,但需要支付597万元,缺口资金达33万元,如果出现新情况,缺口资金将进一步增长。以目前我局的工作力量来看,无法把金顶镇环境卫生纳入我局工作范围。建议:
1.由金顶镇文兴社区和金顶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环卫经费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2.充分利用金顶镇护林员、公益岗等资源来减轻环卫经费支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彭增宝 电话:13988679391)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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