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87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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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77250565/2021-180044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兰文旅复﹝2021﹞10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26 10:11:51
杨四红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建设普米族文化体验园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对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对于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开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
兰坪是全国唯一以普米族命名的自治县。普米族“山岳生态文化”被誉为世界和谐文化典型,具有人类生存适用的意义。包括古歌演唱、传统民间舞蹈、民间工艺美术、乐器制作弹奏、传统民居建筑、习俗等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这些独具魅力的民族民间文化是多元民族文化和谐共生融合发展的典型,是全县21万各族人民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及文化部门的积极工作下。对县内普米族传统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挖掘、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出版发行了《普米族故事集成》《普米族歌谣集成》。民间舞蹈“龙跳舞”参加第六届北京国际旅游文化节。普米族大型舞蹈史诗《母亲河》在第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中获银奖。2004年,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全面启动,县文化局多方筹集普查经费,成立机构,精心组织普查队伍。历时两年,按省文化厅要求全面完成普查任务。通过各级政府及专家评审组的审定,2006年普米族民间舞蹈《搓蹉》《四弦舞乐》《箐花普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保护名录。2007年普米族传统舞蹈《搓蹉》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普米族民间艺人和发元等12人分别列如省、州、县名录。通过对县内普米族的传统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摸清了家底,建立了完整的文字、音像资料库。整理改编的节目走向了州、省、国家级舞台。让世界更好地了解普米族。目前,我局已申报列入的普米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2项、传承人26人。
您提出的建设普米族文化体验园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州各级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及要求,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已在河西乡箐花村委会、通甸镇德胜村委会建设了普米族传习及展示馆。河西乡大羊村的普米族博物馆在建设过程中,我局也给予了支持。但是,由于地方财力困难,特别是县、乡财政困紧,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投入很低,削弱了对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力度。对这个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呼吁,正在着力解决。我们将会同县发改、住建、民宗等相关部门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规划及项目的申报。我局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好部门责任和义务。相信这一问题会逐步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县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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