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民政局 关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5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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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9591720/2021-179374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15:09:52
兰坪县民政局
关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5号的答复
蔡飞义等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开展“活人墓”拆除工作,出台《兰坪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火葬区调整划定的通知》,我县8个乡镇35个村(社区)被划定第一批火葬区,从2021年6月30日24时起实施。为顺利推进我县火葬工作。
一是我县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对应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全县殡葬改革推进会,召开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签订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殡葬主体责任。
二是利用标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村民大会、集中发放宣传资料、逐户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零空挡,让殡葬改革家喻户晓,全方位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杜绝土葬。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召开宣传殡葬改革动员会39场次,在电视台播放发放《兰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兰坪县第一批火葬区实行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的通告》120小时,印制《兰坪县殡葬改革宣传服务手册》等殡葬改革宣传材料5000份,让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实行“BOT”模式推动全县公墓建设,现已投入使用。投入资金220万元,推动划入第一批火化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部分乡镇已建成墓穴。同时,大力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及时排查销售棺木和墓碑市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关闭一起。投入资金65万元,开展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积极落实火化补助,调动群众参与殡改积极性,从而推动全县殡葬改革一体化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遗体火化55例,入公墓安葬7个,生态节地安葬3个,火葬区火化率达100% 支付四项基本服务费用71142元,发放火化奖补资金15.5万元。
下一步,我县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工作思路,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逐步推行殡葬改革工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民政工作。
兰坪县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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